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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图广州公司注册电子商务的常见问题

昌图注册公司 发布时间:2021-03-21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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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司注册电子商务的常见问题

    广州公司注册将出台《网络商品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具备条件的还应该办理工商登记注册,个人在网上开店应该实名注册。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自然人,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应当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申请实名注册。

    从消息人士处了解到,工商局拟定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预计近期颁布实施。根据该办法的征求意见稿来看,个人在网上开店必须实名注册,具备条件的还应该办理工商登记注册。

    自去年以来,工商局就积极开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办法的制定工作。

结束网络交易的法律空白

    事实上,目前法律网上交易对网店如何管理,在我国如何保障网上购物消费者的权益不受侵害还是一个空白。据CNNIC监测,2009年中国网络购物市场交易规模达到2500亿元,较2008年翻番增长。随之而来,消费者对网购的安全性、品牌、服务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个人开网店应实名注册

    了解到,各大网络平台采取的保障消费者权益措施仍带有强烈的自律色彩。国内几大网络商品交易巨头如淘宝等,大多实行实名注册,但中小型网络商品交易平台则没有作出实名注册要求,更多是依靠自律来进行诚信建设。比如淘宝网上“钻石级”卖家相当于网络中的企业。

    有网络商品交易专家认为,“从事经营活动,办理工商登记理所当然。对网络商品交易的经营者进行实名制注册,将解决我国电子商务发展中存在的诚信缺陷问题。”它可以规范网络商品交易的发展,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利益。但他同时表示,如果管得太死可能会限制多了会限制网络商品交易的发展。比如,淘宝网网店的盈利模式就是低价微利,一笔注册登记费对其也是一笔不小的负担。

    工商注册规定并非“一刀切”

    工商注册规定并非“一刀切”,该办法规定,对暂不具备工商登记注册条件,申请进入网络交易平台销售商品或提供有关服务的个人的真实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和实名注册,建立注册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核发证明个人身份信息真实合法的标记,加载在其从事商品销售活动的网页上。

    这意味着,网店是否办工商执照也将区别对待,一些交易量不高的个人卖家,比如临时进行二手或闲置物品交易的,可以考虑交给交易平台企业去管理,但必须核查其真实身份信息。而对另一些大卖家,要办执照和收税,按我国现有税务法,经营型企业在网上交易应缴17%的增值税;如只是买进卖出的店家,缴纳4%的增值税。

    个人开网店不强制办理工商登记,一个经营场所可以挂多个牌照。昨日,广东省工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关于鼓励支持我省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对开设网店的准入门槛和优惠措施予以明确。工商总局市场处副司长刘宏伟、省工商局副局长钱永成等出席了发布会。

  开网店只需通过实名审查即可

  对于想开网店创业却又缺少资金的人来说,办理工商登记可能是挡在创业之路前面的“额外负担”。《意见》明确,自然人在网络交易平台上开办网店,经营项目不涉及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须批准或禁止的,在相关规定明确之前,只需通过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的实名制审查,不强制要求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

 

  可用协会办公地址实现“一址多照”

  此外,对于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军人等人员开办网店从事网上经营,并申办为个体工商户的,一律免收登记费。对属于小微企业的,实施登记费用减免优惠。

  网上经营也需要实体的办公场所,租金就成了的一笔不小的开销。《意见》允许“一址多照”,即店主们可将省网商协会这类行业协会的办公地址作为注册地址,并进行集中办公。

  两大疑问

  门槛低了如何监管?

  数据库监测 12315辅助维权

  据统计,目前全省有网店5.7万个,近两年网购消费投诉每年以150%以上的幅度递增。省工商局表示,会进一步完善经营主体数据库,通过实时监测手段,定期发布经营主体情况分析报告和舆情分析信息。此外,通过推动12315维权向网络延伸,建立消费者申诉举报平台,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并向社会发布消费警示。

  此外,消费者对跨地域网购的纠纷问题也十分关注。省工商局市场处副处长徐义平表示,目前广东和北京正尝试联动合作。“广东是全国更大的商品货源地,北京则聚集了多数电子商务平台,两地合作监管具有互补性,利于完善解决跨地域违法案件。”

  网店不注册税收怎么办?

  卖了应税商品应申报纳税

  开网店不办工商注册,是否意味着店主们连税都不用交了?广州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从事网店经营,纳税与否并不以办理工商登记为前提,“只要销售了应税商品,就应该申报纳税”。但他坦言,目前并没有具体有效的措施来进行监管,层面已经着手相关课题研究。

    近日,工商总局就《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认为,“现阶段对尚不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自然人放宽准入条件,允许其暂不办理工商登记注册。”

    从今年年初至今,关于“网店征税”问题一直是各界热议的焦点。

    近日,工商总局就《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认为,“现阶段对尚不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自然人放宽准入条件,允许其暂不办理工商登记注册。”

    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该意见稿没有对个人网店征税与否进行明确表态,但进行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是征税的前提,所以由此看来,短期内还不会对个人网店进行征税。

    工商登记是征税前提

    今年3月两会召开期间,苏宁云商董事长张近东提出的关于“建议B2C加强征税”提案引发热议。随后,税务总局最新出台的《网络发票管理办法》将从4月1日起实施的消息一出,又将个人网店征税与否的问题推向风口浪尖。

    该意见稿规定,“考虑到网络市场发展现状和促进创业就业的需要,现阶段对尚不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自然人放宽准入条件,允许其暂不办理工商登记注册。”该意见稿是在我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基础上修订而来,前者也是我国首部促进和规范网络商品交易的行政规章。

    赵占领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暂行办法》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当时对于个人网店没有强制要求办理营业执照,此次工商总局发布的意见稿虽然没有对征税问题进行明确表态,但其再次强调了以前的规定,即对于个人网店暂不要求强制办理工商执照。再则,征税的前提在于要有工商和税务登记,如若不登记,征税的法律依据不充分也很难操作。  由此看来,短期内还不会对个人网店进行征税。”

    征税是大势所趋?

    事实上,关于个人网店征税问题由来已久。早在2011年,武汉国税局开出了国内首张个人网店税单,对淘宝女装店“我的百分之一”征税达430余万元。消息称,当时该网店一直由一家公司负责经营,2010年销售额更是过亿。

    对此,淘宝卖家孙先生向南都记者表示,一个做得好的C店日营业额基本在万元以上。“我所了解到的,某家卖皮包的公司共有三个天猫店,的营业额都在5万左右,如果有活动的话三四天的营业目标都要上百万,如果按照正常计算一个月要产生不小的一笔税。”

今年两会期间,张近东提出,我国当下电商交易的90%是以C2C的形式从事B2C的交易,约一半交易量游离于法律监管之外。由此提出了“建议B2C加强征税”提案,但此举却引发了苏宁与淘宝的一场口水战。

    另有一位淘宝卖家向南都记者表示,大多数淘宝小微卖家还处于微利或亏损状态,如果征税对于他们来说是一个不小的负担。“如果自己有囤货,那70%左右都是亏损的。且90%的消费者也长期存在着购物不索取发票的习惯,虽然天猫规定是要提供发票的,但是卖家从来不会主动提供发票,除非顾客说需要发票,那么卖家才会提供。所以要在淘宝推行征税政策,实施难度也不小。”

    赵占领告诉,如今对个人网店征税时机尚未成熟,但今后采取征税却是大势所趋。“毕竟征税还得考虑C2C领域的市场规模和盈利水平。若对个人网店开始征税,那么对于卖家来说也有利于提升自身的信誉度,这是一种正面的效应,但会造成成本增加,价格优势降低。”

    个人卖家档案需做登记

    此前曾有部分地方工商执法部门出台规定,要求个人网店店主也必须办理营业执照。但在昨天的《暂行办法》里,相关的规定并未提出强制性要求。自然人开设网店,只需向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商提交申请,并提交姓名、地址等实名信息。对于暂不具备工商登记注册条件的个人用户,平台服务商需对其真实身份信息进行审查登记,并建立登记档案,定期核实更新。同时,平台服务商被要求“有义务使得对方(自然人)知悉并同意登记协议,并提请对方注意义务和责任条款”。如果违反上述规定,平台服务商在责令整改期限内未改正的,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这些规定和主流电子商务平台现行的规定并没有太大区别。”淘宝相关负责人说,“我们在卖家身份信息核实方面一直有非常严密的系统。这样的规定出台之后,把一些东西明确了更好。”

    业内建议明晰问责条款

    据记者了解,用户在注册成为淘宝卖家时必须签署相关的用户协议,而这个用户协议正是《暂行办法》中“平台服务商有义务使得对方知悉并同意登记协议”的所指。不过在目前,淘宝的用户协议中还并没有与“工商登记注册”有关的条款。

    “还需要明确的一个关键细节就是,自然人是否满足工商登记注册条件的判定权,到底是在谁手里。”昨天有不愿具名的专家表示,“暂行办法里没有说明满足条件但是不主动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情况应该向谁问责,如何问责。不过理论上,自然人不会明确了解自己是否满足条件的,同时又讲了平台服务商有义务提醒用户知悉并同意有关的规定,处罚也是针对平台服务商的。所以我理解如果细则出台,满足条件但是没主动登记的情况,工商执法部门会直接向平台问责,或者要求平台向个人用户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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